Re: 公布當年曾加入國民黨的舊帳,有意義嗎?
【回覆 台灣老貓 於 2007/11/13 13:28 發表的文章
| 民進黨尚未提名的立委選舉臺北縣第十一選區(新店)﹐前民進黨中國部副主任陳增芝獲得新聞局長謝志偉等人推荐﹐民進黨臺北縣黨部主委張基長則盼由臺北縣議員陳永福出馬﹐對此﹐民進黨中央黨部表示將由下周中執會討論。 |
| 鄉鎮市區別 | 民進黨 | 台聯 | 國民黨 | 親民黨 | 其他 | 有效票 | 選舉人數 |
| 新店市 | 27,524 | 11,145 | 54,184 | 33,119 | 729 | 126,732 | 214,686 |
| 深坑鄉 | 2,566 | 1,143 | 2,937 | 1,616 | 90 | 8,354 | 15,589 |
| 石碇鄉 | 1,203 | 924 | 1,023 | 295 | 26 | 3,475 | 6,000 |
| 坪林鄉 | 769 | 1,136 | 693 | 352 | 18 | 2,970 | 5,133 |
| 烏來鄉 | 382 | 277 | 310 | 272 | 11 | 1,253 | 2,153 |
| 總計 | 32,444 | 14,625 | 59,147 | 35,654 | 874 | 142,784 | 243,561 |
另外,依照台灣薪資生產力月報資料,台灣人工商業平均的月薪為45,000左右(把年終也平均進去了),年薪約54萬台幣,也就是16,718美元,和GDP per capital相去不遠
而韓國勞工部首頁公布的八月平均薪資為2,596,000韓圜,年薪約三千萬韓圜,約合33,039美元,比他們的GDP per capital約18,645美元高了77%?我在想,勞工部的數字應該是可以相信,所以台灣和韓國的工資是不是有很大的結構性不同,所以不能直接比較?順帶提一下,美國勞工部公布2006年的全國平均薪資為$41,231,中位數為$33,634。韓國人賺得將近和美國人一樣多?真令人羡慕。
而且WEF把台灣勞動市場的彈性和條件評得很差,顯然台灣的勞動市場是比較保護勞方,而讓資方比較沒有彈性空間的地方。而且台灣的吉尼係數比韓國也好得 多,所以台灣的勞工所分享到的社會經濟成果應該比韓國多才對,那麼這個薪資數字中到底有什麼魔術呢?
| 台灣(即中華民國)既宣稱為主權獨立之國家,則已無「獨立公投」之空間。 |
| 今天台灣如欲舉辦「獨立公投」,可能被大陸解釋為「分割祖產」的行為,所以可能堅持十三億人都需參與投票。 |
| 真的以為複雜的兩岸政治就好比經營聯電一樣簡單 |
11/12/2007 政治時事版
您說得沒錯,我一直在納悶,雖然聯電這幾年走了不少人,但公關部門的人才還是有的,怎麼會讓老曹拿這種水準的東西出來丟人現眼?
難解的謎....
11/12/2007 政治時事版
有機會您可以問問兩家公司的客戶對這兩家的評價,你就知道為什麼本來聯電營收是台積電的2/3,現在只剩1/3不到了。當年聯發科的崛起,我想犧牲者可不只Oak而已。
至於聯電和一大堆聯家軍之間的糾葛,還有宏誠創投等一干莫名奇妙的投資公司到底在幹些什麼事,以及和艦的來龍去脈,就不是我這種一百八十層圈外的死老百姓可以一窺堂奧的。大哥如果您有可以分享的內幕,不妨與眾人說說。
11/13/2007 政治時事版
我們應該先公投要不要把聯電收歸國有,把老曹的財產全部充公。
如果老曹不要,那麼他有沒有想過他的公投比這個更惡劣?
11/13/2007 政治時事版
| 葉金川的看法是,中央的做法「合法但不合理」,所以在合法的部份,與馬英九的看法並不相同,在不合理的部份,立場是一致的。 全民健康保險法在民國八十三年制定通過,民國八十四年三月一日開始施行全民健保,當時該局依照健保法,以行政命令行文要求直轄市政府依照公司所在地勞工數,計算直轄市政府應補助的勞工健保費用,此制度執行至今並未改變,這也是葉金川所以指稱中央做法合法的原因,因為同一個法律,不可能在民國八十八年以前執行是合法的,但到八十八年以後執行就變得不合法。 |
| 地方制度法是在民國八十八年、健保法施行之後才制定,因此地方制度法施行後,健保法第二十七條在中央與直轄市政府的補助比例上就變得不合理,因為台北市政府在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後,歲收已經減少,所以應修法改由中央全額負擔補助 |
| 簡單的說,就是 美國在1979年以前是承認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代表中國,而在1979年以後則是承認在北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中國,而只和1979年以 前他們所承認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維持非官方的關係,至於台灣問題必須以和平的方式解決,如此而已。 換言之,這並不會形成「台灣的現況仍然停留在1952年日本放棄台灣主權的那一剎那」,更不會讓「參與台灣問題的各方都要從那一點玩起」,因為在現實上那 是不可能的,畢竟整個國際局勢都已經和1952年時有很大的轉變,否則美國根本不需要說「中華民國」是an issue undecided,而應該說「台灣」是an issue undecided才對。 |
以台灣一介小國,想要「徹底否定簽這些條約的合法性」,如果沒有比梅特涅、俾斯麥或周恩來厲害十倍的外交手腕,外加上天上掉金塊般的運氣,恐怕會落得比車臣更悲慘的下場。
前面有很多朋友說台灣是不是一個國家,並不待其他國家承認才算數。沒錯,1933年的蒙特維迪歐公約(Montevideo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States)第三條的確是說:「一個國家在政治上存在的事實,與其他國家是否承認無關。」然而如果我們稍微花一點時間用蒙特維迪歐公約來檢視台灣的政治地位時,我們可能就對民進黨現在這種「現狀即獨立」的「方便法門」會有不同的了解:
我的想法是如果台商回流,又讓科學園區或工業區出現一地難求的現象,那麼應該表示投資有增加,但我看經濟部有關投資的統計,都沒什麼明顯的增加 。不過有一點希望是正面的,就是核準對中國投資,到5月累計較上年同期增加為8%,但分項看的話,大部份是大幅減少,單單"基本金屬製造業"是前年同期的 9倍,所以把總額拉高,如果沒有太多的地下(非核準的)投資,也許台灣失血的情形真的在減緩了,還是因為已經快流光了所以減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