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5/31

陳老師,你真的好走了!

先和各位分享兩則最新的消息

「消費券無助提升消費…」 報告出來了 官員難堪

消費券是否有效 雙陳互槓 陳博志:變替代現金 勿再發行


我們先看看官員們怎麼自己承認消費券失效的

根據經濟部的統計,今年一至四月,攸關民間消費的零售業及餐飲業營業額分別較去年同期減少三九五億元 及十五億元,合計減少四一○億元。另外,行政院主計處公布第一季民間消費比去年同期減少五八二億元。上述兩項指標均顯示,就算有消費券的刺激,民間消費還 是提振不起來,甚至於出現替代效果;所謂的替代效果是指原先民眾日常支出的現金,被用消費券取代了。

其實消費券出現的替代效果,已在原先的預估中,但官員預估只會有二十至三十%的替代率,沒有想到實際的替代效果這麼嚴重,恐怕會超過六成。


說真的,我真不知道這些官員們是真糊塗還是裝糊塗?對我來說,真正令我驚訝的不是實際替代率超過六成,而是官員們竟然會「預估只有20-30%的替代率」?這群官員是都只會躲在冷氣房裡做計畫的嗎?記得我在「陳老師,好走!」一文中已經點出來過了:

在面臨景氣下滑的龐大「恆久性衝擊」之下,大家想必是希望手上能留多少現金過冬,就留多少現金過冬。所以要過冬的人們,對於消費券這種臨時性所得,一定會儘可能儲蓄起來

就算這群官員從不實際探察民情,了解民瘼的,做計畫總是要有「國際比較」這一個章節吧?1999年日本的「地域振興券」刺激景氣效果只有32%這件事,好像完全沒有人知道是不是?(日文原文,台灣報導)現在台灣消費券只不過再重覆一次這個笑話而已,很令人意外嗎?台灣的官員做事不行,做戲的功力倒都是十足真金。

我們再看看同樣當過經建會主委的陳博志教授怎麼一針把陳添枝的「雞歸」戳破:

陳博志指出,據央行資料,一月十八日發放消費券後,十九日至廿三日這五天央行新台幣發行額銳減,和二○○六至二○○八年三年平均值比較,足足少了四四五億元。再拿景氣和今年一樣差的二○○二至二○○三年的平均發行額比較,今年的發行額也減少了四四七億元。

他並提出內政部資料表示,消費券首日發放率達九十一%,約七八○億。而根據TNS模範市場研究顧問公司進行的民調顯示,有五六%民眾在過年結束前開始使用消費券,二六%更將消費券花光。換句話說,約有四三六億的消費券在這段期間開始流通。


445億和436億?真是好巧,對不對?當然,這一波的景氣衰退和2002-2003其實並不同,但這樣的比較還是有一定的參考性。由此看來,消費券的替代效果恐怕不只六成以上,搞不好八九成是跑不掉的。既然這樣,那麼消費券對台灣GDP成長的刺激能力根本就是趨近於零!花了我們八九百億的血汗錢,請問0.64%的經濟成長在哪?請問乘數效果在哪?這根本就是莊孝維!

當然,有些人自我感覺良好的天性就像狗吃屎一樣,是怎樣也改不了的。這句話我覺得以後如果在編《中華民國後史》時,絕對可以列為不朽金句之一:

經建會主委陳添枝今天表示,消費券對全年經濟成長率挹注,「跟我們預期效果沒有相差很多」

我想,這種主委唯一的功能,就是可以襯托出驅長的能力與正直吧?唉!

延伸閱讀:果然超過-10%,但不會有人負責
延伸閱讀:第一季快開獎了!
延伸閱讀:魔術胸罩
延伸閱讀:這燕子長得像烏鴉?!
延伸閱讀:朝三暮四之計
延伸閱讀:怎麼衡量消費券的效果?
延伸閱讀:該不該去領消費券?
延伸閱讀:陳老師,好走!

2009/5/21

果然超過-10%,但不會有人負責

原文發表於:與媒體對抗》果然超過-10%,但不會有人負責

第一季國民所得統計終於公布了,果然不出劣者這一兩個月以來一直不斷烏鴨嘴的結果,衰退幅度的確是破了二位數,而不是之前主計處死鴨子嘴硬一直堅持的-6.51%。這種事說穿了不值錢,所有會做四則運算的朋友們只要不相信政府的鬼話,看看數字其實都可以做出一樣的推測。只不過一大堆「學有專精」的博士官員們就是一定要到最後撐不下去了才敢承認事實。

這個數字中我比較驚訝的是民間消費竟然只衰退了-1.41%,遠比我估計的小得多。說實在的,如果真的是這個數字的話,那就代表消費券是有效的囉?我個人 是覺得蠻不可思議的。如果首季營業稅收年減17%,佔民間消費四成多的零售餐飲消費額也年減-4.46%,那麼民間消費為什麼會只跌-1.41%呢?難不 成消費券都拿去不開發票的小攤販用掉了?我猜搞不好是有人不想下台,才硬是做出這種一點現實感都沒有的數字。我只能說這個政府不只無能,還無恥到了極點。

石素梅今天的新聞稿一點都不敢提到消費券,看來是有點心虛。只不過八百億民脂民膏就這樣無聲無息地被做掉了,不知道以消費券為傲的陳老師有沒有什麼話要 說?倒是今天看到旺旺電視台很快地播這則新聞以後,馬上接著就是播中國廣西採購團來台灣解民於倒懸的故事。我很好奇的是,如果馬冏的八百億都像這樣一個屁 都沒就不見了,那麼偉大的百億採購團除了娛樂大眾外,又能產生什麼效果?大家等著看吧?

當然,就算驅政府躺著幹,第二季的表現肯定會比第一季好,這是無庸致疑的。但在四月出口仍然不爭氣地衰退超過30%之際,我倒是想看看馬戲團除了拼命舔中以外,還能玩出什麼把戲?

延伸閱讀:第一季快開獎了!
延伸閱讀:魔術胸罩
延伸閱讀:這燕子長得像烏鴉?!
延伸閱讀:朝三暮四之計
延伸閱讀:怎麼衡量消費券的效果?
延伸閱讀:該不該去領消費券?
延伸閱讀:陳老師,好走!

2009/5/19

第一季快開獎了!

頃聞邱老師在騜上登基週年大典前,不辭辛勞飛鴿傳書各大作坊錢莊掌櫃,要「不著痕跡地把馬屁弄笛書府」。這樣高明的執政手法讓一高二低的升斗小民我看得不禁五體投地,感動涕零,感覺好像葉醫師在領到「不是來自爛國家,而是來自高級殖民地的Dr. Yeh」那張入場證,冰火五重天當場High到虛脫無力口吐白沫一般。看來只要所有工商業者眾志成城,一起幫忙推屁股,633一定是手到擒來,光明的未來就在伸手可及的不遠處。

就在大家都為未來的一片光明目眩神馳,銘感五內莫可名狀之際,不要忘了5/22主計處馬上就要為了主子的登基週年,送上最大最感人的一份大賀禮:2009年第一季國民所得統計。就如同小小我近六個月來一直為政府廣告的一樣,這一份統計絕對非同小可,這可是騜上詔告天下他的消費券政策如何苦民所苦,如何照顧cynical人民的煌煌天語啊!你我可得下跪受詔,聽完了以後還要北面山呼萬歲才行。

縱使死洋鬼子們在這份詔書面世之前,還不知死活地說三道四:「調查顯示經濟學家預測台灣第一季GDP將萎縮9.2%」,像我這樣不識好歹的鄉民也敢唱衰第一季的數字到-10%以下。再加上週邊各國預備陸續公佈的第一季數字都彰顯了台灣經濟體質的優越性:日本-12.1%(与謝野馨:「それなりに下がっていることは事前に予想できるとしたが」),新加坡-11.5%等等,主計處到目前為止仍然堅持第一季-6.51%,全年-2.97%的勇氣,仍然認為消費券對台灣經濟有莫大助益的固執,正是中華民國必勝必成的天降祥瑞啊!

如果我們第一季GDP比前年同季只萎縮6.51%,那麼與去年第四季比大概差不多是平盤。不過看看鄰國,日本第一季比去年第四季下降了4.4%,新加坡更創下了-19.7%的可怕數字。當然,我們能有平盤的表現,那都要歸功於中國市場的偉大表現,中國GDP第一季對上季仍然是正成長。在騜上高瞻遠矚的對中開放政策下,台灣第一季對中國的出口也不過小跌44.2%而已,只稍稍高於中國整體進口30.8%的下降幅度,也只有稍稍高於我們自己出口32.3%的跌幅。有這樣堅實,這麼照顧台灣的靠山在背後,我們怕什麼金融風暴,對不對?所以別人第一季比去年第四季萎縮,台灣第一季竟然還有本事能和去年第四季維持平盤,這種偉大的政府打著燈籠上哪找啊?

5/22馬上就要到了,在宣詔的公公來喊「接聖旨!」時,大家可要先準備好叩謝騜恩的心情,免得到時候表情沒像葉醫師做得那麼足,被人家參上一筆「大不敬」的罪名就慘了。

延伸閱讀:魔術胸罩
延伸閱讀:這燕子長得像烏鴉?!

延伸閱讀:朝三暮四之計
延伸閱讀:
該不該去領消費券?
延伸閱讀:
陳老師,好走!

2009/5/12

明天,誰能替你說話?

我想,應該沒有人會對11日台北地院裁定延押陳水扁的結果有任何的意外或驚訝,畢竟狗咬人本來就不是什麼新聞,對不對?但看一看地院裁定延押的理由,仍然不能不對皇后的貞操再一次燃起了莫明所以的敬意:

日前陳水扁在延押庭中聲稱「面對司法迫害,絕不屈服、不受辱,要解除辯護律師的委任,撤回所有證人的傳訊,請立即判我無期徒刑,我會放棄上訴。」等激越語言,不料昨日反成為法官延押他的理由之一…. 合議庭認為,由此更證明陳水扁善於利用各種方法,傳佈不實、偏激資訊,高舉司法人權的大纛,行干擾、攻擊司法之實,藉此抹滅一般司法程序的正當進行,並混淆視聽,以牟取干擾訴訟繼續進行的外力,至為明顯。

搞了半天,原來台灣的司法訴訟是這麼容易干擾的?特偵組幾近傾全國之力查辦這樣一個手無寸鐵,無權無勢的平民整了一年多,其中半年他還身陷囹圄,要撤銷覊押,人家還可以換承審法官硬是打回去。這麼充裕的時間,這麼豐沛的人力物力,這麼滔天的權勢,台灣島三萬六千平方公里的土地怕不早就被這群檢察官給翻了三四層?還有什麼證據是陳水扁可以湮滅?還有什麼司法程序是陳水扁可以抹滅的?能隻手遮天,獨抗眾檢的陳水扁是什麼飛天鑽地的神奇人物?他是佛弟磨嗎?

在談我對陳水扁案的觀感之前,我們先來弄弄清楚覊押的目的和要件到底是什麼?在全世界人權的基本大法,聯合國決議的1948年人權宣言第九條裡指出:

「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

而1976年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九條之三更進一步明確宣示:

「任何因刑事指控被逮捕或拘禁的人,應被迅速帶見審判官,或其他經法律授權行使司法權力的官員,並有權在合理的時間內受審判或被釋放。等候審判的人受監禁不應作為一般規則,但可規定釋放時應保證在司法程序的任何其他階段出席審判,並在必要時報到聽候執行判決。」

而聯合國人權委員會(UN Human Rights Committee)在1988年記者Albert Mukong控告喀麥隆政府非法覊押案中,針對所謂「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的「任意」(arbitrariness)也做了以下解釋:

「所謂“任意”並不僅止於“違法”,而應該更為擴大解釋,包含所有不適當、不公正、缺乏一貫性和不遵從法律正當程序的行為….由此推知,即便是經過合法逮捕程序所為之覊押,也不必然代表覊押本身之合法性。不論在什麼狀況下,覊押裁定都必需以“必要性”做為先決要件,例如為防止逃亡,為防止干擾蒐證,或為防止再犯之虞。」

(Communication No. 458/1991, A. W. Mukong v. Cameroon (Views adopted on 21 July 1994), in UN doc. GAOR, A/49/40(vol. II), p. 181, para. 9.8; footnote omitted from the quotation; emphasis added.)

我們要了解,無罪推定原則是現代民主法治國家保障司法人權最重要的基石之一,因此,國家機器要在判罪確定之前,用覊押或任何方式剝奪公民的自由權,都必需要有很好的理由,而且逐案從嚴審酌覊押必要性才行。我們可以看看台灣刑事訴訟法101、101-1、101-2條的規定,覊押的目的主要為:

1. 防止逃亡;

2. 防止湮滅證據或串供;

3. 防止再犯;

4. 重罪覊押。

而且並不是形式上符合四項之一,就一定構成覊押的要件,而是還要:「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這就是呼應了上述所引有關「必要性」的聯合國見解。同法101-2條明定:「被告經法官訊問後,雖有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或第一百零一條之一第一項各款所定情形之一而無羈押之必要者,得逕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也再一次提及了「必要性」這個先決要件,這也是我們在看本案的重點之一。

我們可以一項一項來看這次覊押的必要性。首先,就防止逃亡的部分,台北地院的說法是:

合議庭認為,陳水扁不但利用卸任總統仍存在的社會影響力,以各種方法逃匿、避訟,衡量他與家人先前轉匯、存放鉅額資產,迄今尚未全數查扣、釐清,相較於忍受訟爭之累或可能牢獄之苦,陳水扁逃匿境外優渥度日避訟可能性極高,故已有具體事實可認陳水扁有逃亡之虞。

第一個,我想只要是正常人,每一個人都會覺得忍受訟爭之累或可能牢獄之苦是痛苦的事,那是否每個被告都有逃亡之虞?那特別費案時怎麼不把馬英九覊押起來?還是只要海外有一些資產的人,每一個被告都是「逃匿境外優渥度日避訟可能性極高」?那辜家涉案的人都該覊押起來了,對不對?何況辜大少還曾經實際潛逃在外兩年呢?對不對?

何況陳水扁能脫逃的可能有多高?我相信國民黨的境管的確是管不住有黨證的朱安雄、王玉雲這票人,系統該當機時也會很適切地準時當機。但以國民黨政府對付陳水扁舉國一致總動員體制,要管住一個元凶首惡,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陳水扁大概綽綽有餘。公務員都是長著人頭,會想人事的聰明人,想來沒有哪個敢拿自己身家性命開玩笑,笨到去給陳水扁放水的。再加上他身邊24小時都有隨扈看管,而且媒體更是無時無刻不放過扁家人,全台灣行蹤被政府掌握得這麼好的人沒有幾個人吧?以這樣大敵當前全國一致的嚴密規格對待陳水扁,郤仍然要“擔心”他逃亡,這樣的國民黨政府裝無能也未免裝得太邪惡了一點。

再來,就防止湮滅證據或串供部分,請問全國最頂尖最精英的特偵組檢察官們,你們綁著陳水扁的手玩了這麼長一段時間,全國人民繳稅給你們足夠的人力物力搞了一年多,要飛日本就飛日本,要約談誰就約談誰,請問搞到現在,你們手上的證據還不足以定陳水扁的罪,不夠你們打贏官司嗎?你們到底還缺什麼,你們講得清楚嗎?你們對得起繳稅給你們玩,還被逼著要看你們整天胡鬧的納稅人嗎?更何況刑訴101條覊押要件中包括:「犯罪嫌疑重大」。你們如果手上的證據力還不夠證明他犯罪嫌疑重大,請問你們憑什麼覊押他?

搞清楚,陳水扁現在只是一個無權無勢的卸任總統。更重要的是,他不只是一個卸任總統,他還是被你們用整個國家資源打成落水狗的卸任總統,他比一個平民還不如!我看不懂什麼叫「利用卸任總統仍存在的社會影響力」?Be specific!請問他還能恐嚇誰,威脅誰?陳鎮慧是怕他比較多,還是怕你們檢察官大人比較多?陳水扁在外面會串證,那這句:「不要變成不一致,將來很累啦,可以的話供詞第一次把它搞定,慢慢想清楚」是什麼東西?這句:「給我們做成筆錄你會死的很慘」又是什麼東西?誰在湮滅證據?誰又在串證?

至於這一段就更好笑了:

合議庭在裁定中直指,陳水扁擁有法律專業,應知他所犯的罪嫌,是刑事訴訟法第卅一條規定的強制辯護,本案訴訟程序依法進行,未審理終結的案件,何來宣判、拋棄上訴,甚至執行的可能?

合議庭認為,由此更證明陳水扁善於利用各種方法,傳佈不實、偏激資訊,高舉司法人權的大纛,行干擾、攻擊司法之實,藉此抹滅一般司法程序的正當進行,並混淆視聽,以牟取干擾訴訟繼續進行的外力,至為明顯。

刑訴31條的強制辯護,目的是為了考量無自我辯護能力的弱勢被告(智能障礙、低收入戶等),或面對重刑起訴的被告於訴訟地位上並不平等,為了維護他們的司法人權,足以對抗法官、檢察官豐富的法學訓練,以及國家龐大的蒐證能力所設立的保護機制,也就是我們所熟知的「義務律師」。這是法律課責於法庭的義務,什麼時候變成了被告的義務,還可以拿來當做覊押的藉口?如果陳水扁不請律師,應對的方法也很簡單,依同條規定:「於審判中未經選任辯護人者,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其辯護;」人家把自己的律師支開,寧願請鬼拿藥單,讓你們可以派自己人去為陳水扁辯護,這不是為陳水扁定罪的大好機會嗎?怎麼他放棄權利的舉動也成了他的罪狀,變成干擾司法?那麼是不是全國請不起律師的被告全都犯了這個天條,全都該丟到看守所裡關到生虱母?這樣子的屈解法令,要不是顯示這群法官的法學素養低落到不適任的地步(我不相信,你呢?),要不然就是他們為了政治的立場或利益,惡意扭曲法令侵害人權,只為了把陳水扁關到死為止。

另外,所謂「傳佈不實、偏激資訊,高舉司法人權的大纛,行干擾、攻擊司法之實,藉此抹滅一般司法程序的正當進行,並混淆視聽,以牟取干擾訴訟繼續進行的外力」不知是哪一個國家,哪一部法律的罪名?這樣的行為有「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嗎?有「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嗎?陳水扁行使憲法保障身為台灣公民的言論自由權,評論司法是否公正的問題,在沒有人能證明其言論有任何觸法的情形之下,又有何不可?何能成為延押的理由之一?敢問台灣的司法是唯我獨尊的獨裁者,不能被質疑?不能被批評?只要大喊司法不公就要關到死為止?除了法律所明定的誹謗、公然侮辱等等各項罪刑以外,以言論入人於罪完全是政治劊子手明目張膽的血腥操作。那麼你們這群政治劊子手看過來,我在這裡我也是在高舉司法人權的大纛,質疑你們這群法官檢察官的公正和適任性。我相信馬英九特別費期間,全國民眾也有不少人在質疑你們這群法官檢察官的公正和適任性。是不是像當年郝大帥說的,我們也要「通通關起來」?怎麼,「司法人權」是髒話,不准講?

再過來,「防止再犯」就更可笑,更不成理由了。陳水扁現在被指控的所有罪名,全都是要手握龐大的權柄才有可能辦到的事情。陳水扁啊!卸任總統不如狗,何德何能「再犯」這些罪名?先證明他「曾犯過」這些罪名再說。倒是現在手握行政立法,完全執政權勢薰天的可是另有其人,以他的權柄,以及司法檢調媒體等等對他的友善程度而言,倒是該好好懷疑他是蹲在香噴噴的肥肉旁,那隻沒有拴狗鍊的餓犬才對。

最後,重罪覊押有明顯的必要性嗎?只要一個人被訴重罪,就會「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美國聯邦司法統計顯示,2004年被訴重罪的聯邦罪犯中,有57%在定讞前即被釋放,而被持續覊押的嫌犯大多是犯下謀殺、竊盜、搶刧、性侵等暴力犯。由另外一個維度來分析,大部分被持續覊押者多是有刑事前科者,沒有前科者67%會被飭回或取保候審。很明顯地,並不是所有的重罪犯都一定得羈押,否則就「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至少美國的檢察官不會那麼窩囊無用,不押人取供就不會辦案了。而我個人針對這份數據的推斷,大部分持續覊押的原因並不是為了防止湮滅證據或串證,而是為了防止這些暴力或竊盜犯再犯,再來才是防止逃逸。我看不到白領犯罪和公務員犯罪持續覊押的比例,不過我個人推斷不會太高。覊押的必要性與被訴罪刑的刑度或許有某個程度的關連,但這個關連並不是直接就證明了重罪覊押的必要性,而是要看求刑刑度是否提高了被告逃逸或湮滅證據的可能性。但不論是逃逸或湮滅證據的問題,並不是完全只能靠覊押這種剝奪自由權的方式來處理的。

濫行覊押對人權的傷害難以估計,即使它以徒具型式的合法性遮掩其不公正的事實也是一樣。它不只是直接地剝奪了憲法賦與的自由權,更使被告無法自由蒐證或準備辯護,在法庭上面對有整個國家機器為靠山的檢察機關,在攻防上陷於武器嚴重不平等的地位,因而阻礙了法庭事實發現的功能,對司法正義造成莫大斲傷。前國科會副主委謝清志博士為了保護南科數千億科技產業投資,在減振案上耗費了多少心力,但一個莫須有的起訴必須要讓這樣一個可敬的人被白白關押了59天。就算後來一切真相大白,被判無罪後,誰來賠償他被濫行收押的損失,他清譽受到的傷害呢?我個人是參與過高鐵計畫的,因此,我對南科減振這件事更是覺得義憤填膺。如果這麼無厘頭的案子裡,檢察官都能把一個清譽素著的學者任意覊押。事後還可以船過水無痕,當作這59天是白送不要錢的。那麼,誰來告訴我,台灣司法的覊押制度有任何審慎可言,對你我的人權有任何保障人權可言嗎?

我了解台北地院在十三億人的力挺之下,早就義務反顧要把陳水扁關到死了(Indefinite detention好像也是違反國際人權公約的行為,對不對?)。我們一干不識時務的小部落客在這裡再怎麼為他叫屈也是無用,徒然狗吠火車而已,沒辦法產生什麼立即的作用。但如果我們不趁今天還能出來叫兩聲的時候,出來為陳水扁叫兩聲,我們要等到什麼時候呢?要等到老大哥大獲全勝,所有人都沒有講話的自由時,才把追悔不及的眼淚往自己肚子裡吞嗎?

有人問我,民進黨517遊行到底是為了什麼?我說,是為了保住你安居樂業,不被政府侵害的權利。也許今天政府不擇手段「伸張正義,打擊奸惡陳水扁」的戲碼你看得很爽,很像在看藍波I love my country這般淋漓痛快。但當這個手段玩到你頭上時,請問還有什麼能保護你?最近很多部落客談到這件事時,都會引Martin Niemoller的詩做為警語。我想,我也一樣來個這麼俗套的結尾好了:

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
我不說話
因為我不是共產主義者

接著他們追殺社會民主主義者
我不說話
因為我不是社會民主主義者

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成員
我不說話
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

之後他們追殺猶太人
我還是不說話
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最後他們要追殺我
但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今天,你不為陳水扁說話;明天,你希望誰替你說話呢?

2009/4/26

魔術胸罩?

這篇文章其實一個月前就該寫了。只不過這一個月的風風雨雨太多,把很多事情的焦點都模糊了。身為一個應該和媒體對抗的自由人,竟然看不破重重迷霧,找不到事情的焦點,這實在是我應該深自反省的一點。

延續小小我前幾個月一直在關注的消費券議題。我們如果要看消費券的效果,其實最直接有力的數據就是和民生內需最直接相關的零售業銷售額,經濟部在4/22公布出來的第一季零售餐飲業營業額其實本身並不是一個引人注意的數字。我們先看看統計處所公布的結果:



第一季的年增率-4.46%,比去年第四季-6.47%看來要好了不少,政府為了苦民所苦祭出來的八百億消費券看起來好像是不負所望,解民於倒懸,救民於萬丈深淵了,是不是?當然,童話故事總是以「王子和公主從此就過著幸福和快樂的日子」來做結尾。在我們這個崇尚童話治國的國度裡,政府的奇恩異典也是如此被歌頌著。身為台巴子的我們就負責開心就好了。

不過如果我們把數字展開到月份,故事看起來可能就有點不太一樣了:



去年12月的零售額年增率是-9.80%,今年2月份的年增率是-10.30%,中間就一個1月份獨獨衝高到+0.48%,不只沒有衰退,反而還逆勢成長呢?九劉政府滿口燕子,原來燕子只來了一個月?

如果我們再看看3月份的零售額年增率為-4.65%,我們又該怎麼解讀呢?「經過九劉政府強力的消費券政府,市場信心穩定,消費意願逐漸回籠」?還是「三月底景氣已有回春傾向,消費者信心穩定回復中」?

我個人對這種官話一向不太容易隨便買單。事實上,由於零售業和民生日常用度有非常直接的關係,即便經濟劇烈震盪的關口,人總是要吃喝拉撒睡,開門七件事一樣都少不了,所以零售業銷售額相對於其他經濟數據,應該呈現比較和緩的變動。所以我好奇的倒不是1月為什麼會正成長,而是去年12月和今年2月為什麼會衰退得這麼厲害?

如果各位還記得我那篇朝三暮四之計,我這個壞蛋提出來的陰謀論是:「消費券會讓消費行為產生不正常的時間轉移,使消費券發放那個時間消費不正常增加,相鄰的時間不正常減少。」如果我們相信去年11月年減6.81%(因為當時消費券政策已經出籠,這數字其實已經不算正常了)和今年3月的年減4.65%是自由經濟活動所產生的正常反應,那麼我們很簡單地假設去年12月到今年2月正常的衰退幅度應該是6%左右好了:



我們只看1月的話,消費券把原本可能只有兩千八百多億的零售額推到三千億元,當月的效果有194億元。雖然和原本可能大部分用在這裡的八百億比起來是微不足道,但總也還是正面效果,不是?但我們用同一根尺去看去年12月和今年2月,這兩個月就各少了110億了,完全把1月的效果給抹殺掉了,三個月的加總還是負的。如果要問我怎麼解釋這個數字,我的看法依舊不變:「消費者因為所得沒有實質增加,所以根本不敢真的擴大消費。消費券拿到手只會拿來替代原有現金消費部分,把原本要花掉的現金存起來。」各位看看,這很明顯的,很多人十二月該花的沒有花,硬是等到一月消費券來再花錢。而且他們買了大堆日用品後堆在家裡,所以二月本來該花的錢也不用花了,吃一月的存貨就好。因而也造成了我們上面看到的這個數字。

當然,我們也要考慮2008年的春節是在陽曆2月,2009年則在1月,這也會影響上面的比較。不過因為這件事的影響只會讓1月的數字難看一點,2月的數字稍好看一點,其實並不影響結論。

如果我們再看消費的項目:



我們看看一月真正大量增加的消費,主要是在綜合商品(就是一般雜貨),布疋服飾和食品這三項,而綜合商品和布疋服飾也非常明顯地出現了「魔術胸罩」的效果。大家看看歷史,這些最日常的用品一向都是波動最小的行業,為什麼在這三個月反而是最大的變化來源?難不成大家一月擦屁股用了特別多衛生紙,然而二月都不用再擦了?我想,一月有去大賣場瘋狂採買過的朋友們大概都知道事實是怎麼樣,不知道你們那時用消費券買的衛生紙現在用完了沒有?

看到現在為止,我幾乎已經可以斷定消費券80%以上都被拿去替代消費去了,完全都沒有刺激景氣的作用,不知道陳添枝陳老師現在有沒有開始好好考慮自己的去留(陳添枝:GDP未因消費券上升我下台)?當然,有人可能要argue我上面用6%衰退當做基準的算法。好吧,就算用7%好了:



有差很多嗎?這三個月總額三五十億的增減恐怕都還在推論誤差的範圍之內呢?你花了八百億去買五十億的效果?!不管怎麼算,我可以很肯定地說答案都是一樣的:「消費券幾近完全沒有效果!」

各位,這次被人家白白刷了你們八百多億的卡,結果你們滿意嗎?我不知道你們怎麼想,我倒是想去打165反詐騙專線了。

延伸閱讀:這燕子長得像烏鴉?!
延伸閱讀:朝三暮四之計
延伸閱讀:該不該去領消費券?
延伸閱讀:陳老師,好走!


2009/4/16

家,是我們在一起的地方

原文發表於與媒體對抗》家,是我們在一起的地方

昨天我和我那位可愛的荷蘭老闆V有段對話,在這裡我和各位分享看看,不知道大家會不會有一些體會:

話說昨天整個部門為了weekly review忙到人仰馬翻,我整個下午都試著抓住V討論各項報告和報表的相關事宜,討論到一半時,我們那位V老大說:「喔,對了,我們不能講太久,待會四點半我得先閃人。」

討論到一半的我楞了一下,到底什麼天大的事比應付明天老大的review重要啊?我耐著性子問道:「怎麼了?」

V一派輕鬆地說道:「今天我老婆從荷蘭回家,我要去機場接她。」

我很好奇問道:「”回家”?我以為她這幾個禮拜待在荷蘭才算是回家呢。你把台灣當成家嗎?」

V倒是很正經地答道:「我當然把台灣當成家。家是我們在一起的地方,而不一定是我所來自的地方。」
(原文:"Of course I call Taiwan "Home". Home is where we stay together, not where I came from.")

這句話其實很有意思,V是個出生在印尼殖民地的荷蘭人,後來在南非長大,在荷蘭和美國受教育,然後在歐美幾間大學教過書以後,進入商業界才因緣際會又回到亞洲地區。他在台灣待了很久,對很多台灣的現象也很有興趣。之前郭冠英事件爆發時,這位老大也曾問過我一句話:

「我實在搞不懂本省人和外省人到底有什麼差別?我就是分不出來。你們真的覺得你們來自哪裡有什麼重要嗎?我祖先是從德國來的,但我從來不會說我自己是德國人。我倒是對我父親曾參與地下抵抗納粹的歷史感到自豪。」
(原文:I do not really understand what i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so-called "Taiwanese" and "Mainlander" here. I just can't tell. Does it mean so much where you come from? I don't call myself a German, though my family history says my ancestors comes from Wurtemberg. In fact I am quite proud of my father's involvement in the Resistance.)

當然,我覺得他大概永遠也沒有辦法了解。對他而言,家的概念就是那麼簡單,家就是大家一起生活,互相扶持,互相分享的地方。在一個家裡,不應該在意爸爸是荷蘭來的,媽媽是法國來的這些無關緊要的小事。一起負責這個家庭,一起努力經營家庭的未來才是一件真正的大事。

我想,這六十年來台灣的族群問題是一個長久以來一直被操弄,一直被反覆複雜化的難題。這不是你我偶爾講一兩句勸世明言就可以輕易解決的事。不過,如果大家能試著用這個心態來看台灣的族群問題,總是有些幫助,是不是?

家,是我們在一起的地方;我們在一起的地方,就是家,不是嗎?




以下是在媒抗部分的意見與回覆

maykid on 2009-04-16 14:36
我要對你對我的回覆提出嚴正的抗議。

第一,我沒有在詛咒49族群,我只是在[闡述]一個心態,我不太相信以你一個台大畢業的智慧會看不出來。

第二,我對你將我和郭冠英相提並論感到憤怒也認為那是你的惡意,我只認為台灣人的本質(大部分的台灣人)是比49族群優越的,我並沒有說要把49族群殺 光,另外郭難道認為殺光台八子是因為為了優生學嗎?不,那是一種出於族群歧視甚至是惡質的犯罪行為。我再說一次,我認為那是你的惡意。

第三,我最不想看到的言論就是又要台灣人包容這種既空汎又鄉愿又讓人啞口無言的話語。先要求49族群吧,尤其是你的配偶,我認為你自己的判斷力在碰到你的 另一半時做了妥協,尤其在馬區政府的努力下台灣人有沒有明天還不知時你發這種文真是諷刺,你的配偶在慢慢改變? 是嗎? 希望他不要慢到被中國併合時(你怎麼還能替他說話,他投給馬九耶),當然啦,也許你有外國籍,那麼你有後路難怪說的話跟我們不一樣。

第四,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回應你。你的這篇文我覺得完全對於如何強化49族群對台灣的認同毫無幫助,同樣的,我也不會對他們產生包容,因為那只是寵壞他們更加強對台灣人的蔑視而已。

Reply:

很抱歉我的用語激怒了您,我已經把那通回覆刪除了。不過您可以想一想,如果您會對「郭冠英」這三個字這麼憤怒,那麼當您在說台灣人比四九族群優秀時,您覺得別人看起來會怎麼樣?

我並不喜歡「聽到A族群比B族群優越」,或「B族群就該反省」這種言論。這種言論只是自己聽來很爽,對這整個社會並沒有幫助。更何況我真的不知道這種言論 比你所厭惡的那一群人高明多少?難不成是你自己可以決定生下來就是台灣人或您所謂的四九族群嗎?您想想吧!錯的到底是特定族群還是特定階級?我想和各位討 論的就是這一點。

要做事的人,永遠要把球抓在自己手上。你當然可以坐在那裡開口要求別人做東做西,但如果你沒有辦法讓人家聽從你的要求,那你是不是該想其他的辦法來促成改變。

另外,我很不喜歡你的砲火對準我個人或我的家人。我用我的另一半向您說明,只是希望您能了解這是我的親身感受而已,不是拿來讓你當靶子用的。您在媒抗看我 發文這麼久了,可曾看我針對個人去批評?我想,對事不對人是理性討論的根本基礎,任何踰越這個份際的言論,都只是在傷害理性對話的空間而已。我不會對您個 人反擊,但我也希望您到此為止。


cpacity on 2009-04-16 11:49
光認為台灣是自己的家
自己是台灣人
是沒有用的
很多人也是會在家裡吸毒丟垃圾
很多人自人為愛台灣的作為其實對台灣是有害的
我認為許多四九族群就是這樣

Reply:

沒有哪一件事單獨是有用的,但郤是缺一不可。

家代表認同,代表所有權。如果你認同這個家,那你至少比較會想要去維護它。剩下的也許是文化的提升,也許是教育的強化,但這些東西都是建立在「台灣是我家」的信念上。

我說過,我們的問題不在四九族群,而在特權橫行,毫無節制。把不公平的種姓制度打破了,什麼族群就不是問題了,反而多元的族群才能讓台灣更多采多姿,更有競爭力。所以您認為問題在哪裡?


大可 on 2009-04-16 11:36
台灣社會或媒體一直以來把製造仇恨挑動族群加註在 民進黨身上,我是完全不能認同,但我的感受是民進黨或台派並無化解仇恨之意,更嚴格的說是利用歷史的仇恨換選票,我一直以來都對於省籍議題有興趣,中國黨 不斷的利用外省籍來逃避台灣社會對其檢驗,而台派也不少人完全依循中國黨的邏輯,停留在省籍上打轉,而事實上卻反而縱容了中國黨所有的惡行,如同 Ashinakhan大所言若不能針對問題去打,最後失焦了,倒楣的還是台灣人。
Reply:

這就是落到敵人的陷阱裡去了,但民進黨一向是一群眼光短淺之徒集合的梁山泊,只懂得謀取短線利益不顧大局,所以才會落到今天這番田地。

今天我們也許很討厭國民黨,但我們不能否認他們裡面的確是有能人,他們的謀略、眼光和佈局也遠比民進黨深遠得多。要對抗他們,只有比他們看得更深,看得更 遠,棋局裡永遠比他們多想一步才能爭取到台灣人的利益。在族群這件事上,如果沒有辦法大破大立,建立一個真正能吸引八成台灣人民的論述,那就永遠要為國民 黨揹黑鍋,為他們建立種姓制度的惡行頂罪頂到死了。


大可 on 2009-04-16 11:07
歷史不能遺忘,經驗必須記取,我加一句仇恨要能夠化解,雙手沾滿鮮血的劊子手,當他取得化解仇恨的主導權,那對於所有受害者來說都是最大的諷刺,取得化解仇恨的主導權才會獲得最終的勝利,如果台派無法體會,白白的將主導權送給中國黨馬先生,那就只能祈求天祐台灣了。
Reply:

包容和和解都要以被害人為主導。但我們要弄清楚,誰是加害人?誰是主謀誰是從犯。

包容不等於鄉愿。我也說了,北風和太陽缺一不可。但我們鬥爭也要把敵人定義清楚。我們要鬥爭的是六十年來的惡政和權貴階段迄今變本加厲的貪婪惡質,而不是 族群和族群之間的意氣之爭。你會寧願鬥爭陳師孟謝志偉,而不願鬥爭吳伯雄江丙坤嗎?如果你的答案是不會,那我們的想法並沒有根本的不同。


黃南瀛 on 2009-04-16 10:42
台灣在中國人眼中原本是無足輕重的, 經國共兩黨意識型態宣傳的結果, 卻像老早就掛在脖子上的明珠, 非得將台灣和中國送作堆不可!

有時真恨不得能有乾坤挪移的能力, 把那些認同中國的移到中國去居住, 不要把台灣也拖下水, 讓認同台灣的得以自由自主的建設台灣.

Reply:

其實1949年的毛澤東應該只想消滅蔣介石而已,而對台灣並不見得有什麼領土野心。但歷史的演變真的往往不從人願。我們沒辦法改變歷史,只能把今天當成原點為我們自己和下一代的未來盡點人事。

我真的覺得台派的朋友該把自己的軸線搞清楚,我們是平民對權貴的鬥爭,不是族群對族群的鬥爭,這才是對台灣未來負責任的做法。


獨處 on 2009-04-16 00:48
遺憾的是:
有些人是把家當成旅舘居住,不用心經營及維護。
有些人是想盡辦法把家產掏空,去建立另一個家。
有些人是只顧自己的腹肚,不管其他家人的溫飽。
有些人是從來就不會感謝家人當初是如何扶持他。

Reply:

如果把家當旅館的,就請他付旅館的錢。

如果想把家產掏空的,就把他追回來痛揍一頓拿回他的賊贓。

如果只管自己腹肚不管他人溫飽的,就請他自己出去成一個家。

如果不懂感謝家人當初扶持他的,就把他從他現在顧盼自雄的位子請下來,讓他知道他的根基是如何空虛。

要維持一個家不容易,不能只是懂得講溫情,而是要懂得怎麼保衛這個家,怎麼讓家人都溫飽,怎麼讓家人都知道分際和平相處。這裡面有太多工作要做。


長谷川弓美 on 2009-04-15 23:12
>>家,是我們在一起的地方;我們在一起的地方,就是家,不是嗎?

說得真好啊~~~

Reply:

我忘了昨天在噗浪上,不知道是阿仁還是浮雲說了一句更棒的:"Home is where my heart is."

那就恭請那群心在美國的綠卡族政客們先回家吧。台灣這廟太小,容不下你們這群大和尚!


台灣尚水 on 2009-04-15 21:20
". Home is where we stay together, not where I came from."

這句話真令人感動!!
大家不要再爭吵了,好好珍惜"the where we stay together"

Reply:

倒不是說不要爭吵了,而是說要搞清楚什麼該吵,什麼不該吵。

我還是要重覆講一次,我認為現在台灣面臨的鬥爭,是八成平民對兩成特權份子的鬥爭,而不是族群的鬥爭。族群的鬥爭是蔣政權為我們埋下的毒藥,我們為什麼還吃得這麼樂此不疲?


canoncolin on 2009-04-15 20:22
家跟國是不太一樣的
Reply:

是啊,但我這篇文章擺明了是講感覺,不講理的。

在某個程度而言,家和國一樣,但是一群人為了解決共同的問題而形成的聚落。也許我該用「社區」(community)更能表達我的意念。


VRC174 on 2009-04-15 19:28
所以對於執政黨來說,
美國才是家啊!

Reply:

是,所以請他們滾蛋吧!我們這個家不需要外人來動手動腳。


花影 on 2009-04-15 19:11
如果我們不是中國人
那為何北京話中文是惟一官方語言是如此的理所當然???
光從語言文字
就有巨大利益
林志玲要當模特兒可是要先經過北京話正音班的
ㄏ
像偶這種台巴子
ㄓㄔㄕ分不清楚就算外表長的再帥
都不可能坐上電視台主播ㄉ
ㄏ
所以家只是在一起地方???
在台灣的中國人可是清楚ㄉ很
ㄏ

Reply:

那是蔣政權的罪惡。我們要打破這個不合理的體制,並不代表我們要打擊所有來自於中國的台灣人。 錯的是那些為了自己的利益,故意把蔣政權惡政和所謂四九族群綁在一起的惡質政客們。如果您曾在眷村聽過黃復興怎麼大肆宣傳「台灣人當政,會把你們通通趕到 海裡去」,您會為那些被綁架的無知眷村朋友感到難過。

我相信台灣的鬥爭是八成的平民對抗兩成的特權階級,而不是舊台灣人和新台灣人的鬥爭。你也許覺得我天真,但天真常常就是促成改變的火種。


maykid on 2009-04-15 18:45
你說的沒錯,但是要讓49族群有此體認是近乎不可 能的。我是認為不公平的社會階層體制讓49族群可以無憂無慮的吃香喝辣,看到台灣人對他們背躬屈膝只為了求一口飯吃,甚至聽到台灣人幾乎想把自己舌頭剪掉 般的想學那外省腔調,才從心底蔑視台灣人此一物種,從而認定是因為台灣文化的卑劣所致。

外國人當然不了解所謂的49族群跟台灣人的差別,但對台灣人來講這才是最大的侮辱,因為台灣人的本質可比49族群那群傢伙(及其後代)好太多了。

綠油油 on 2009-04-15 18:40
松庭大大會說台灣和荷蘭本一家
Reply:

其實我對這種論調沒有問題。松庭大的論調在有些人聽起來可能是走偏鋒,但我個人會把他當做是一 種提醒,提醒我們「台灣」這個概念的內涵事實上比我們想像的豐富得多了。平埔人為我們留下了什麼?歐洲殖民者為我們留下了什麼?日本殖民者為我們留下了什 麼?美國老大哥給了我們什麼?這些東西如何型塑了今天我們所知的台灣,這些東西是不是我們該珍惜的寶藏?

即便是堅定的台派朋友們,很多人還是很容易會有漢族中心主義的迷思。漢族文化的確是形成台灣這個文化的重要要素之一,但並不是全部。我一直期待的是台灣人 能發揮海洋民族龐大的包容性,好好發掘出我們內含的文化基因多樣性,創造一個令人喜愛的新台灣。我們不是誰的後代,我們將會是台灣民族的祖先。

這燕子長得像烏鴉?!

原文發表於與媒體對抗》這燕子長得像烏鴉?!

剛看到這一則新聞:消費券效應未顯》首季營業稅收 減17%

說真的,消費券沒什麼用,應該是所有有識之士在去年這個腦殘政策推出以來,早就能猜得到的下場。而馬政府一定會用一些五四三來推拖拉,這也是大家不用想就可以知道的結果。但這篇文字出來的時候,還是不免讓人對馬政府的無恥習性有了更深一層的體會:

總計800餘億元消費券,至3月中旬已兌領約七成,首季營業稅收仍然減少135億元,換算民間消費市場的銷售額,較去年第一季整整減少2,700億元。林麗貞說,消費券有沒有發揮效應,無法完全從營業稅收看出,但可以說,「如果沒有消費券,情況恐怕更差」。

沒有消費券,情況本來會多差?是說民間消費本來會衰退-10%,被消費券救回來2%,變成只衰退-8%;還是說民間消費本來會衰退-63.3%,被消費券 救回來55.3%,變成只衰退-8%?翻來覆去話都是他們隨便講講。驅政府什麼救經濟的本事都沒有,碰到質疑就只會放這種大絕來擋,反正官字兩個口,這種 官未免太好當了點?大家也可以回憶一下石素梅不到半個月之前下調2009年GDP成長預測時,是怎麼講的?驅政府的標準答案永遠是:

「要不是我們做了XXX,真正的結果會是YYY。」

這怎一個歡樂可言哪?這招大絕這麼好用,也難怪大部分公務員永遠支持國民黨了。

當然,第一季的GDP和民間消費數字要五月下旬才會出來,但容我大膽猜測一下:

我個人的經驗是,營業稅和民間消費的相關係數非常高,近三四年,第一季的實收淨額大概都在民間消費的3.8-4.16%左右。如果我們把2009年第一季的實收淨額659億元倒算回去,那麼我推估第一季的民間消費大約是1.57兆到1.73兆之間,遠低於主計處估計的2.04兆!我就取高值的1.73兆好了,和政府的唬爛值也還差個三千多億,相當於第一季民間消費年衰退近16%左右。再加上出口衰退32.3%,進口衰退43.5%,如果投資衰退20%,政府支出增加15%,那麼我個人推斷,第一季的衰退應該不是主計處預測的-6.51%,而是高達11%以上!

當然啦,就算第一季看到二位數的衰退,反正自陳添枝、尹啟銘以下一干國民黨大官們還是看得到燕子,再不然他們也一定會找到理由來說明的。要不是大環境不 好,就是阿扁的爛攤子,反正就不是他們做不好。真的拗不下去了,就再把阿扁的案子拿來練一練,反正他也很配合演出,反正沒大腦的台巴子們也看不膩。這齣戲 可以一直演到2012年。大家巴豆夭夭也要挺馬蕭,對不對?

反正一個半月就可以看到結果了,大家可以蹺著腳慢慢等,看陳添枝等的燕子會不會來,看Ashina大仙這尊烏鴉嘴準不準?

(註1:我三個月前在怎麼衡量消費券的效果一文中,對第一季民間消費的預測是2.0兆以下,這一次調到1.73兆,主要是因為營業稅的關係。請查照!)

(註2:也給大家回憶一下四個月前我第一篇批消費券的文章:「陳老師,好走!」)

=======================================================
後記:這些是部分在4/10和美國經濟相關的新聞

聯準會3月會議記錄警告經濟下滑風險

美國失業率明年高檔盤旋

FED理事:美國經濟衰退係1945年來最糟

不知道我們是不是應該覺得幸運,我們的政府官員好像一直覺得他們比全世界各國官員聰明睿智,別人家看不到的燕子好像總是會飛到他們家裡去?一次還飛來兩三隻?

當然,中國一直堅持他們已經走在復甦的道路上,而國際間也有許多認為中國將自年中起快速復甦的聲音。不過我個人不太相信如此仰賴外貿的中國能在歐美持續的衰退中獨自逆勢突破。這種事沒人說得準,大家就繼續看戲看下去吧。

=======================================================

再後記:這是末日博士Roubini今天最新對中國經濟發表的意見

The Outlook For China's Economy

其中
The more optimistic outlook for Chinese growth would require a recovery in the global economy, especially the U.S., in the second half of 2009, a development that seems more likely to come in 2010. It seems too soon to point to an economic recovery, particularly in the absence of a rebound in demand from the G-3 economies (the U.S., European Union and Japan) that absorb most of Chinese exports

很明白指出中國不可能真正成為全球成長的動力,反而是中國的復甦需要依賴G3(美、歐、日)的復甦來刺激它的出口才有可能。這和最近一堆無知的台灣媒體夢迷式地拼命讚頌G2(美中)甚至是G1(中國)相去甚遠。依過去的歷史績效來看,不知道你們相信誰?

我先看看這兩天有沒有媒體會轉載,沒有的話我星期天會翻。如果有任何外電組的網友想先動手的也請便。有人幫忙我最開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