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30

該不該去領消費券?

我認為一定要領,但不要花
至少因為消費券,而產生額外的開支
應該用消費券去替代你本來就要花的開銷
把因而省下的錢存起來,以備不時之需

大家想一想,明年第一季還有多少人要失業
一個四口之家的經濟支柱失了業,要如何支撐家庭的開銷呢?
2007年家庭收支調查結果顯示
平均一個台灣家庭有3.38口人,消費支出為716,094元
如果四口之家算比例調整,再加上這一年的通膨算4%好了
現在一個四口之家一年花費平均是88萬元
假設你有失業6個月的危機,請問你手邊有44萬元的閒錢可以養家嗎?
如果你覺得會失業一年呢?你有88萬元的儲蓄嗎?
如果你沒有,那你現在還跟人家瘋要「擴大內需」?
先努力擴大你的存款金額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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