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能否停止「拼經濟」這種沒水準沒文化的口號?!
- 為什麼是政府要拼經濟?政府拼經濟會比人民自己拼得好?
- 是拼誰的經濟?是拼黨國貴族+盆栽族+附匪財閥的經濟,還是拼大家的經濟?還是要拼出來,等著對岸來接收的經濟?
- 拼出來的經濟要拿來做什麼?是要深耕台灣,創造幸福社會?還是要讓少數貴族夜夜笙歌,豬門酒肉臭的經濟?
那個在花蓮嗆扁的魏明仁,真的曾經是綠營2000年時花蓮活動組的組長嗎?
我找到這個東西,不知道這個救國團的委員和他是不是同一個人:
http://tw.myblog.yahoo.com/jw!PMoWA3.eQU6kVrmQQmUdSLA-/article?mid=1137&sc=1
其中:
本隊報名參加榮譽表彰的表揚義工如下: 三等勞績獎章:魏明仁委員、陳泳潮... |
【回覆 台灣老貓 於 2007/11/13 13:28 發表的文章 】
民進黨尚未提名的立委選舉臺北縣第十一選區(新店)﹐前民進黨中國部副主任陳增芝獲得新聞局長謝志偉等人推荐﹐民進黨臺北縣黨部主委張基長則盼由臺北縣議員陳永福出馬﹐對此﹐民進黨中央黨部表示將由下周中執會討論。 |
鄉鎮市區別 | 民進黨 | 台聯 | 國民黨 | 親民黨 | 其他 | 有效票 | 選舉人數 |
新店市 | 27,524 | 11,145 | 54,184 | 33,119 | 729 | 126,732 | 214,686 |
深坑鄉 | 2,566 | 1,143 | 2,937 | 1,616 | 90 | 8,354 | 15,589 |
石碇鄉 | 1,203 | 924 | 1,023 | 295 | 26 | 3,475 | 6,000 |
坪林鄉 | 769 | 1,136 | 693 | 352 | 18 | 2,970 | 5,133 |
烏來鄉 | 382 | 277 | 310 | 272 | 11 | 1,253 | 2,153 |
總計 | 32,444 | 14,625 | 59,147 | 35,654 | 874 | 142,784 | 243,561 |
另外,依照台灣薪資生產力月報資料,台灣人工商業平均的月薪為45,000左右(把年終也平均進去了),年薪約54萬台幣,也就是16,718美元,和GDP per capital相去不遠
而韓國勞工部首頁公布的八月平均薪資為2,596,000韓圜,年薪約三千萬韓圜,約合33,039美元,比他們的GDP per capital約18,645美元高了77%?我在想,勞工部的數字應該是可以相信,所以台灣和韓國的工資是不是有很大的結構性不同,所以不能直接比較?順帶提一下,美國勞工部公布2006年的全國平均薪資為$41,231,中位數為$33,634。韓國人賺得將近和美國人一樣多?真令人羡慕。
而且WEF把台灣勞動市場的彈性和條件評得很差,顯然台灣的勞動市場是比較保護勞方,而讓資方比較沒有彈性空間的地方。而且台灣的吉尼係數比韓國也好得 多,所以台灣的勞工所分享到的社會經濟成果應該比韓國多才對,那麼這個薪資數字中到底有什麼魔術呢?
台灣(即中華民國)既宣稱為主權獨立之國家,則已無「獨立公投」之空間。 |
今天台灣如欲舉辦「獨立公投」,可能被大陸解釋為「分割祖產」的行為,所以可能堅持十三億人都需參與投票。 |
真的以為複雜的兩岸政治就好比經營聯電一樣簡單 |
11/12/2007 政治時事版
您說得沒錯,我一直在納悶,雖然聯電這幾年走了不少人,但公關部門的人才還是有的,怎麼會讓老曹拿這種水準的東西出來丟人現眼?
難解的謎....
11/12/2007 政治時事版
有機會您可以問問兩家公司的客戶對這兩家的評價,你就知道為什麼本來聯電營收是台積電的2/3,現在只剩1/3不到了。當年聯發科的崛起,我想犧牲者可不只Oak而已。
至於聯電和一大堆聯家軍之間的糾葛,還有宏誠創投等一干莫名奇妙的投資公司到底在幹些什麼事,以及和艦的來龍去脈,就不是我這種一百八十層圈外的死老百姓可以一窺堂奧的。大哥如果您有可以分享的內幕,不妨與眾人說說。
11/13/2007 政治時事版
我們應該先公投要不要把聯電收歸國有,把老曹的財產全部充公。
如果老曹不要,那麼他有沒有想過他的公投比這個更惡劣?
11/13/2007 政治時事版
葉金川的看法是,中央的做法「合法但不合理」,所以在合法的部份,與馬英九的看法並不相同,在不合理的部份,立場是一致的。 全民健康保險法在民國八十三年制定通過,民國八十四年三月一日開始施行全民健保,當時該局依照健保法,以行政命令行文要求直轄市政府依照公司所在地勞工數,計算直轄市政府應補助的勞工健保費用,此制度執行至今並未改變,這也是葉金川所以指稱中央做法合法的原因,因為同一個法律,不可能在民國八十八年以前執行是合法的,但到八十八年以後執行就變得不合法。 |
地方制度法是在民國八十八年、健保法施行之後才制定,因此地方制度法施行後,健保法第二十七條在中央與直轄市政府的補助比例上就變得不合理,因為台北市政府在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後,歲收已經減少,所以應修法改由中央全額負擔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