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4/28

皇后的貞操

原文發表於:暗藍惡夜裡的新綠芽》皇后的貞操

1987年林洋港甫接任司法院長,曾在某次記者會的場合留下了這一句可堪選入台灣政治十大名句的發言:「司法像皇后的貞操,不容懷疑」。

二十年來,很多人都把這一句話當做笑話在傳,也有不少痛心司法現況的人拿著這句話猛批檯面上不知悔改,尸位素餐的法界官僚。然而,當最高法院甘為迎春花,為當今聖上捎來三審無罪的喜訊時,我花了好久的時間再參詳還原阿港伯這段發言的初心,赫然發現,我們都誤會阿港伯了。

皇后的貞操,本來就是給皇帝御用的。五十年來台灣的司法從來沒有脫離過這個軌跡,阿港伯的話鞭辟入裡,是十足真金的實話,是我們聽者自己沒有足夠的智慧,沒參透這個道理。

我不是法律專才,不了解三審無罪的道理何在,也許有人可以用正常人的語言為我們這等鄉民說個分明。我只想知道為何一二審都以特別費「實質補貼」說為當今聖上脫罪後,為何最高法院否決了這個論點,郤還能維持一二審的判決;身為二高一低的平民我,也無法理解「黛X芬」和「美少女戰士」的發票是如何使用在公務上的?(買「黛X芬」犒賞員工嗎?我想換了別人做可能會吃上性騷擾的官司)如果阿港伯的話對,那我只能說過去八年是沒有皇族貴氣的人民當家,所以皇后把自己的貞操守護得很好;現在真龍天子出現了,皇后自然欣承雨露,怎麼會有什麼貞操的問題呢?

我們凡人的智慧畢竟不夠哪!這麼簡單的道理要花二十年才能懂。